春秋大义——中国传统语境下的皇权与学术第 18 章

熊逸 /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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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庆,鲁难未已”,当个传统的中国这样声哀叹的时候,能够想到的解决办法概就是:政治地位于庆的“好”睁开了眼睛,看清了庆的真面目。可们看看庆这个的例子,在当时的鲁国,谁的政治地位比庆?谁的权比庆?如果是封建制度的鲁国,而是专制统治的鲁国,更有什么能够约束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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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小节:“去庆,鲁难未已”,这句话自《左传》,而《左传》对这件事的记载很可能张冠李戴了,因此这句名言的可信也就成问题了,容表。)

在《孟子说》里详,中国的封建社会基本属于贵族民主专制,所以,统治者的个像秦朝以的专制社会里那样得可怕。庆再的倒行逆施在国起了民愤,季友又在准备暗中回国,终于,庆妙,逃往莒(ju-3)国,而季友则拥立了当初起在邾国避难的公子申为君,是为鲁僖公。

东风再次倒西风,这回是庆逃亡,季友追杀。《公羊传》在这里说:

弑二君何以诛?将而免遏恶也。既而可及,缓追逸贼,也。

《公羊传》概认为,季友追杀庆,当时是可以追得的,而像庆这种连弑二君的蛋,抓到了当然就该杀。那么,季友在追杀路自然应该马加鞭才是,但是,季友加鞭,还时时地勒勒缰绳,好像唯恐真能追似的。看就算车子突然了,修车,季友也会在给自己的车子加加油什么的,直到庆把车修好了再继续开追。那么,季友为什么这样呢?《公羊传》的解释是:如果抓到庆能够挽救公子般和公子开的两条小命,那自然能怠慢,可能复生,就算追,公子般和公子开也活了,那何必再对庆杀绝呢?

——可是,对呀,这话虽然看似有理,可照这个逻辑,杀犯难该受到制裁了吗?!

当然是,《公羊传》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庆份特殊:是普通的杀犯,和季友可是兄关系。

那么,《公羊传》的意思难是:历劫波兄在,相逢笑泯恩仇?

是,这恩仇是泯了的,但《公羊传》告诉们说:“缓追逸贼,也。”这才是问题的关键。

儒家很讲究这个“”,认为季友故意放慢速度,真的追,这是对的,是符”的。——家想想文讲子为报仇的那几个例子。

可能理解了:“子为报仇那几个例子都是个恩怨,‘’也能理解,可庆该算国贼,这可是简单的个恩怨,难季友把兄置于国家义之还是对了成?”

——别觉得可思议,按照传统儒家的标准,季友还真是对了。们知,礼治是儒家的个核心主张,而礼治的诞生土壤正是封建制度的宗法社会,宗法社会的个重特征又是以家族宗法为核心扩展成为国家政治统治(所以才会有“修、齐家、治国、平天”这个说法)。所以,家族利益于国家利益,家族血缘纽带于国家政治纽带,家主义国主义。这种状况直到封建社会瓦解、专制社会成形之才发生了化,但专制社会里依然没有国主义,因为那时候国家和民都成了皇帝的私有财产,所以“国”这个概念只是“忠君”的个附属概念,而皇帝们也绝对能容许有个比“君”的地位还级的“国”的概念。所以,古提到“国”的时候,也往往是“忠君国”并称,比如雍正朝有“礼乐名臣”之称的张伯行说:孔子乃至程朱,其学说都是“皆忠君国,明达用之言” ——程朱是是这样暂且论,把孔子思想“传承”成这个样子,八成是存心的。

这是个值得多费些笔墨的问题。很多对传统文化里的些说法往往只从字面理解,因此而造成的误解实在太多了。说到家和国,就有必先提,而孝就是个被现代很多误解的概念。中国所谓孝,打着孝的幌子,其实却是忠,而“十三经”里的《孝经》其实也就是《忠经》,这已在《孟子说》第三册里论之甚详。说到这个“忠”,忠于谁呢?忠于国家还是忠于皇帝?皇帝往往故意混淆这两个概念,把自己和国家等同起。那么,古国吗?

是的,比如,虽然《孝经》的本质就是《忠经》,但历史还真是有部《忠经》的,据说作者和注者同是东汉的超级儒:著为马融,注为郑玄,头果然小! 在这《忠经》里有篇“报国章”,是专题讲报国的:作臣子的之所以应该报国,是因为的官职与俸禄都是君主给的。那么,难只有作臣子的才应该忠君报国吗?是的,但是,“君临天,谁为臣”?并是只有当官的家伙才是臣子,每个都是君主的臣子,都受了君主的恩惠,正所谓“食土之毛,皆衔君德”,受了家的好,自然应该报答家,而正如老板是开公司的,所以职员报答老板的最好方式就是努为公司工作般,皇帝是“开”国家的,所以臣子报答皇帝的最好方式自然就是“报国”。 ——生在世,最的恩就是皇恩,所以活着就恩,恩就图报,这看去很像是本尼迪克特在《与刀》里所论及的神,其实源头很可能却在中国。

梁启超曾在《中国之旧史学》中提到所谓“旧史学”的四弊端,其就是“知有朝廷而知有国家”,于是乎所谓“二十四史”是“二十四姓之家谱” ——这话够,似乎害,如果这个理成立的话,那么,们有多少的“自豪”其实却才的子孙为祖侍奉的老主的家业而到的“自豪”呢?而中国历史首次有现代意义的“国”的提法,很可能是在梁启超(还是)的《国论》里——看看,“国”这是多么晚近的事呀。梁文开头就说:外国都说们没有国之格是懦弱的,组织是涣散的,论哪国都能随欺负和役中国,而且点点蝇头小利就可以让中国趋之若骛梁启超归结说:们中国没有国心,而是中国历就缺乏明确的国家概念,外国其实也是这样的,也没什么国心,只是近几百年的民族主义才促成了欧洲现代民族国家的成型,国主义这才相应地油然而生。 ——其实这个理说起很简单:只有民群众当家作主、成为了社会主翁之,才产生了真正的国主义概念。——理确实很简单,之所以“国”,是因为“国家”是“们”的。(梁启超说:“夫国家者,之公产也。”)

由此而引发的问题是:“国”的再是很多想像中的“生在这个国家”,而是,并且扎扎实实地是:“国家是们的”。——在这个问题们可以看种传统的逻辑结构是否成立,们可以把这个问题想像成简单的逻辑试题:

因为:生在熊国;

所以:熊国,是熊国的员为荣。

问:以哪项中的推理与题的推理最为类似?

A)因为:生的;

所以:子为荣。

B)因为:生在熊村;

所以:熊村,是熊村的员为荣。

呵呵,别急,在回答这个问题之们先设想另外个问题:如果有位少年,公,是老鸨,还有两个,既公,又兼贩毒和拐卖,那么,这位少年“这个家,在是否站得住呢?而,如果这位少年绝继承家族事业,毅然离家走,在另外地方谋得了份正当职业,开始了番积极奋斗,那么,这在是否站得住呢?又是否可以“以”自己的家为自豪呢?或者说,如果这位少年生在穷山恶的地方,边的是流氓就是恶霸,那么,如果离开了这个地方,去追阳光明的生活,这在是否站得住呢?是否可以“”自己的家乡呢?又是否可以“以”自己的家乡为自豪呢?——这些问题是否都于简单以至于本就算得问题呢?那么,把这个逻辑扩展却又为什么往往得相反的结论呢?

好啦,现在再回到面那个选择题。答案A显然是错的,因为自然属和社会属可比,而且,即承认这个可比位只有两个孩子的位有几千万、乃至几亿孩子的也是可比的。如果换个角度,以梁启超的“夫国家者,之公产也”衡量,并且接受“和孩子”这手法的话,那么,答案A显然把子的关系搞颠倒了,正确的关系是:“们”才是,“国家”才是孩子。

所以,用现代语言说,“们是国家的主”和“祖国”这两者之间是矛盾的,可能同时成立,也就是说,如果“们是国家的主”这表述成立的话,那么,“祖国”就必然能成立,反之亦然。

答案B像是正解,“因为:生在熊家;所以:熊家,是熊家的员为荣”和“因为:生在熊国;所以:熊国,是熊国的员为荣”这两句话在逻辑结构致的,也是完全有可比的。

但是,“生在熊家,所以”这个逻辑在是多数会认可的——当初有秦姓子瞻仰岳飞庙,写副广为流传的对联:“从宋少名桧,到坟愧姓秦”,说的就是这个理。生在哪里,也许定就必须那里、以那里为荣,在巴金的“流三部曲”时代,有多少有志青年都是以反叛家/家族为荣的。小鱼是在恶的,边全是天间最尖的蛋,小鱼会以恶谷的为荣,相反,这小子淤泥而染,闯江湖靠的全是自己的正直、善良和聪明。无论如何,可以以自己的正直、善良和聪明为荣,相反,如果跟其往的时候离自己显赫的家谱,想会喜欢这样的家伙吧?——这个理肯定是绝多数都会认可的,那么,为什么同样的问题,同样的逻辑,换到个与国家的关系的时候,的价值取向却完全颠倒了呢?

还得说梁启超的判断准确:“夫国家者,之公产也”——问题的是与非,症结全在这里。搞清了这层理,们才能理解为什么周朝的思想、行为和秦汉之有着如此巨的差异,们才能理解秋时代原原味的“义”到底是什么样子,们才能思考为什么《公羊传》在这里会褒奖季友。

可能还会问:“那秋时代是还有‘义灭’的壮举么?”——错,的确是有,等文遇到的时候再仔分析,现在只是把重点放在这个“缓追逸贼,也”面。可是,季友真的就这么放了吗?

是的。董仲认为,季友的“追”虽然故意磨蹭以现“”,但已经明确表了杀意。,作为政治流亡分子的庆看到已去,准备认罪投降,看是想争取个“坦从宽”,以甘愿回国受审为条件,以换得个免除刑的宽待遇,但季友就是,最得庆自缢而

季友为什么呢?如果答应了庆是正符了“”吗?这可就了,也许季友是为了国政权的稳定吧,如果真的审判庆,庆当初的那些或明或暗的同又会搞什么呢,这案也会牵连多少呢。

就这么在国外自杀了,这也许是个最为“政治正确”的结局吧?——是的,这样的结局也许对各方面的马都有好,只除了那些无辜的、也可能再跳为自己喊冤的者。

再稍微说两句话:庆、季友,还有那个被季友杀的叔牙,们和鲁庄公都是兄关系,,庆建立宗族,号为孟孙氏,也仲孙氏,季友的就是季孙氏,叔牙的就是叔孙氏,又因为庆几个都是鲁桓公的子,所以孟孙氏、季孙氏、叔孙氏称为“三桓”。读《论语》的朋友应该对“三桓”印象很其是那个季孙氏,《论语》里边著名的“季氏将伐颛臾”和“八佾舞于”,都是说的季孙氏。(这个说法在古代经师那里也是有争议的,暂表。至于姓和氏都是怎么回事,详见《孟子说》。)

面再回脑筋,《秋经?闵公二年》是这样记载的:

九月,夫姜氏孙于邾娄。公子庆奔莒。

们只看最句:“公子庆奔莒”,这就是文提到的“庆妙,逃往莒(ju-3)国”,这之就是季友回国,拥立了鲁僖公。那么,从这句话里能看什么“微言义”吗?

这句话曾经给历代经学师们造成的困扰,先提示文刚刚讲“齐执陈辕涛”,《公羊传》抓住“齐”的“”字文章,说孔子写“齐侯”而写“齐”是批评齐桓公。《公羊传》的这个解释历都没有太的疑议。好啦,们把“齐执陈辕涛”和现在这个“公子庆奔莒”联系在看,能看什么问题吗?

是呀,既然齐桓公了错事就再是“齐侯”而是“齐”,那庆的事可比齐桓公无数倍呀,怎么也应该作“庆派”之类的才对,可为什么还是“公子庆”呢,这明明是个尊称吗?——清代的官版权威《秋公羊传注疏》有个解释,说:庆恶极,但《秋经》还是称“公子”,可见《秋经》的褒贬并现在爵号、名字、期这类小地方,有事,《秋经》如实把事记录,这就是褒贬吗?

这是有颠覆的解释,真这么说,《公羊传》的权威就可怀疑了,“微言义”说也好像有点了。,真是这样吗?

第二个问题:这个“义”里的“缓追逸贼,”虽然在宗法社会讲得通,可在入专制社会之被批判吗?皇权会容得这个理吗?对弑君逆贼诛九族就算开恩了,还什么“缓追逸贼”,哪有这等理!是呀,既然如此,专制意识形饱受浸染的那些知识分子们难看着这条“义”就觉得别吗?

——确实觉得别。简单举两个例子:这个“缓追逸贼,”的说法还曾被《榖梁传》用在鲁隐公元年的“郑伯克段于鄢”的故事里, 事虽然同,理讲的却是和《公羊传》样的。于是,宋代沈棐《秋比事》批评说:“为了义是能顾念的,当年周公为了维护政权稳定,也杀了自己的么。这才是正理。”

髙闶的《秋集注》也论此事,说:现在有些负责任地说什么《秋经》在鲁闵公之并没有责备季友的失职,反倒嘉许对鲁僖公有拥立之功。呸,这是胡说八,季友忠于君而自结于君,这是贤者作为吗!还有讲什么“缓追逸贼,”,世哪有这种理,作臣子的首义就是为君讨贼,所以才有“义灭说。在庆这件事,季友和庆戚,这假,可季友和鲁闵公也有血缘关系呀——仅如此,在这个血缘关系之还有君臣的尊卑关系。庆和鲁闵公也同样有这两层关系。庆杀了鲁闵公,是主断绝了与鲁闵公之间的尊卑关系和血缘关系,这时候,相对于鲁闵公和季友讲已经算是个毫无关系的了。(熊逸按:可以联想文防年杀继的那个案件。)从鲁闵公的角度讲,如果季友杀了庆,既维护了君臣义,又维护了属之,可季友却“缓追逸贼”,这既没有维护君臣义,也丧失了属之。难这就是贤者所为吗?

看,时代发展了,对经义的解说也必须与时俱了。至于《秋经》原本到底是什么意思,这好像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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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说董仲所举的第四个例子:“吴季子释阖庐”。

这个故事里的两位主们都陌生,吴季子就是季札,阖庐就是吴王夫差的。《秋经》里在“襄公二十九年”写了句照旧非常简短的话:

吴子使札聘。

翻译就是:吴国派了季札到们鲁国作外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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