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未央第 11 章

苏笛榛 /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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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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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然喜欢摇

“竟然有喜欢摇?”

神神叨叨的念着,

哼,喜欢摇居然喜欢摇竟然会喜欢摇。”回敬到。然们都忍住笑了。

们开始经常在店打烊,留用无线网,聊聊天。

兰,自己改名为梁希贤,希希。

完小学,就从广西的小山村去杭州了。

是如何喜欢音乐,喜欢,喜欢那个音乐的男

想自杀。

北京就是为了看看喜欢的那个男曾经就读的学校,迷笛。然就去的。在光了所有钱,却又突然了。于是只好重新开始寻找工作。当时的北京冬天了,没有工作,没有钱,没有,没有鞋,什么也没有。

成天在798晃,认识了个画廊老板,那个老板给,买鞋,还帮找了工作,给了钱。想,现在就当先向借的吧。那个男的女朋友,仓惶的逃走了。

喜欢摄影,却没有钱买昂贵的单反相机,喜欢吉,却没有弹奏忧伤的曲子,喜欢写作,却没有天生的傲才华。怎么可以那么失败。

树,祁又,钟立风的书。

很多朋友,羡慕那种有朋友可以经常聚会的生活,但没有朋友,总是走路,吃饭。

是怎么喜欢个女孩,怎么因为违背家期望退学,怎么拿着500元钱跑到北京,喜欢西餐,喜欢摄影,的世界从没有自杀这个字眼,喜欢阳光的东西,所以了那个阳光般灿烂温暖的女孩。

在学校从小就是被家针对的对象,多么低调,多么与世无争,但是那些无聊的就是喜欢欺,除了老师,班的男生女生都喜欢觉得特别苦特别委屈,却没有可以倾诉,除了的成绩,其关心。

喜欢自由随的生活,喜欢,想个流之家。钱,那样就可以着相机到去旅行,就可以有能去帮助那些比们生活得更苦

个让透,没有希望的觉得的气质太绝望悲伤,心里闷闷的,气。喜欢喜欢有阳光味

但是,们依旧每天这样毫无希望的聊着那些让无望的事,还是每天起听着同首歌回家。终于可以再那么孤单。

想,其实们都在努个和自己样备受煎熬的灵。好像那样,觉就会减很多。

第11章 老男恐惧症

那个夜总会的老板,居然找到LAKER了。当时正在厨闲得百无聊奈。

“语晨,外面有找。”希希跑告诉

谁会找呀,在北京又没有朋友,难是JOHN,记得798的时候给电话,心里阵开心。小跑着去,原是之夜总会的老板华先生。有点失望,但想到也只好礼貌的问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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