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恶魔果实没有兴趣第 1626 章

翼赤火 /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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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既然自己喜欢这样的主角,那写的时候,就量避免类似的觉。拿本书里的剧举例,个比较得意的设计,就得数和之国篇的之助的安排了——林奇主观完全没有想特意去针对之助个小孩,但之助会落到那种场,又与林奇当初杀了多弗朗明的那件事息息相关。总结说的话,就是喜欢这种觉:就算再怎么想让件事发生,如果是很适主角去的话,那就强行让主角

海量小说,【丝文网】

Y:比如风车村卡普带着克斯们去见艾斯的剧。这当然是有意写的剧,但表面看跟林奇其实并没有关系。可如果是林奇,郁金会活着去风车村,如果是顾忌郁金,卡普就会提回东海老家,那就会碰到还没得及离开的克斯。卡普既然碰到了克斯,面的事就顺理成章了

D:这么多锤子,是聊跟船的事吗?

Y:既然喜欢保姆式的主角,那首先毙掉的方案,就是从故事开端就跟船的法。从开始就跟船,写个二百万字,似乎想保姆都有点困难。

Y:另方面,这种开头就跟船的方式,就会有个问题难以理:碰到的Boss,到底是给路飞打,还是给主角打?给路飞打,那主角的?给主角打,风头和经验都给主角了,路飞又是的?——而如果选择了跟船,显然是于喜欢草帽伙,反又偏主角抢路飞的Boss和经验包,抢风头抢光时刻,这似乎又显得本末倒置。

D:

D:所以这就是别为什么喜欢跟船流也喜欢写跟船流的原因所在吧,没发现吗?这题材在网文里天生畸形

Y:能碰到难题就放弃吧?再想想看呢。然就是考虑另个问题:主角船,船的时候,实定位在什么区间?主角船的时候,实就小于等于路飞索隆的话,那么显然这就是个同成的写法——可这会导致,主角如果成的速度如路索,就显得有些废,而且实如的话,那显然路刷的怪的质量也如路索,将光时刻和Boss拱手让给路飞,虽然觉得有什么,但想也知肯定网文的阅读习惯;而如果主角的成的速度超路索,这就更淡了,这样的话,路索存在的意义是什么?路飞索隆这俩角的特点就在战斗,失去了特的角就没

D:这话说的好像林奇的实如路索

Y:超太多的时候,反而就影响了(笑),正是基于这样的看法,才最终敲定了现在的剧脉络:半段是主角自己的冒险,中段之战正式船,主角只参与半段新世界的流程。

D:失忆了?怎么记得半段也写了的呢?

Y:因为确实想写嘛。言里也说了,梅丽怎么能就那么放弃了呢???

Y:可这样也就有了另个新的问题:既然已经决定主角正式船,那么显然彼时主角的实已经是第梯队了的,可又半段的故事,这样,主角到底是在新世界篇船,还是半段船呢?如果是者,主角这保姆似乎就当定了

D:如今的林奇就保姆了吗?直接原地将路飞升到了级,这还保姆

Y:仔品的话,难正是因为林奇想当保姆,觉得那样就没什么意思了,所以才会年时间,把所有升到级的吗?

D:?

Y:?

Y:(笑)正因为林奇太强了,所以才有余裕将半段的Boss都让给路飞,也正因为路飞已经直接升到了级,所以也林奇特意手帮忙刷Boss。

D:什么半段的Boss都让给就只有个凯多吗?哦,还有个黑胡子。、多弗早就被预定了,冰岛凯撒没了,德雷斯罗萨没去,佐乌岛也没去

Y:正是因为知续里草帽会去佐乌,所以面林奇和罗宾提去了趟,拿到了石;正是因为想写德岛篇,所以林奇提解决了德岛的隐患,跑了趟北海了多弗朗明点其实有点像面说的“没事找事”的类型,毕竟是没事找事地去无偿帮助剧,而是没事找事地踩所以就觉还好。者对主角说纯给好者到底还能收获点战斗经验之类的。

Y:回到刚才的话题。现在摆在面的就是这样的局面:新世界篇船的时候,主角的实特别强,最好强到超然外的地步;半段的故事又很想写,可半段的故事说实话印象很好,也觉得有的必——可,反而需个理由。个反应是:让主角有能随手的理由就好了嘛!

D:在这等着呢?所以『B.I.B』之所以有个“离开本越久,累积的疲劳就越多”的设定,完全就是为了船设计的?

Y:把主角分成两个好了!就是这么简单的想法。所以这样写,另个主角就必须暂时线,否则没理由想办法解决能随手的原因,而老实地待在船当时刚好在看JOJO第五部的画黄金之风,觉得替这东西就很适这个思路,于是就拿用了。

Y:为什么在九蛇呆那么久呢?因为想让主角和罗宾与路飞“沾带故”,但愿能削弱船的;为什么开局就碰到罗宾,并且期只有罗宾个同伴呢?其实就是为了中期主角的掉线铺垫,最初的打算是因为罗宾的而引世界政府的追杀写着写着,这点似乎说太足够了,没办法让主角掉线,得已提引入了伊姆。设定林奇是罗宾的丝,很是,海贼里的美女角喜欢的,但可惜在本书的剧安排里,开局的女主只能从罗宾和娜美里头选个,娜美显然没有罗宾适。女帝成为第二个女主其实是个意外写到九蛇的时候,才突然想起这档子事。因为女帝本的万迷设定,所以说自己,让本并没有开宫心的林奇左拥右了。因为也只有例外的女帝才有那么丝可能让罗宾也接受,其的女角,诸如海伊娜、阿玉、娜美、再怎么想,也只好算了。

D:还没从那句必须让主角掉线回呢。

D:说起是有主的本书就在,这本又,有完没完了?

Y:关于这点,只能说,本的期,自己也看这本的话,就像面说了的那么堆解释的,目的在于主,而是让林奇本掉线。也有在让林奇掉线的期间量滋了属于是

D:罗宾唯二的角标签,其中之就是“妮可罗宾自闭的十年”,管这

Y:只能让自闭。难这样写:主角这边坐着牢,女主在外面开开心心地这其实也是之所以开局选择罗宾的原因。说句好听的,罗宾这个角在漫画里就有自闭的基因,所以这时候写起至于违和。也是于同样的原因,那段剧认为也必须以罗宾为主视角展开如果将视角放在林奇这边,蹲了十年牢抬头看,老婆带着热热闹闹地找自己了。观未免就有点奇怪。鉴于现在这样写之也甚至有加群怒帽”“老婆”之类让难以理解的论调,实在敢想象假如直接跳罗宾的视角只写林奇的话会是个什么反响

Y:除此之外,这也是能想到的在这样的船的方法:利用路飞的角特点。路飞认定了黑仔已经是自己的伙伴的话,就易放弃,而路飞这个角也有足够的说真的将林奇与『B.I.B』视为同

D:总之,句话说:想写跟船,而现在这样是想到的并且愿意写喜欢写的跟船的方式,是这样吗?

Y:差多吧。

D:既然如此,什么没有在简介里标明是跟船流?

Y:那样的话难免就会有这样的景:想看跟船的因为简介看,看了几万字,十几万字,几十万字,怎么的还没跟船,急?而另方面毕竟也有这样的想法:只半段的故事的氛围,量写得更漫画风格点,更“草帽”点,就未必能让在看到半段船的时候,更容易接受退万步说,哪怕只从功利的角度说,如果在简介里标个跟船流,说准就有起哄“没意思,反正面是跟船,面越好看越没意思”,整天接收这样的反馈的话,很怀疑自己能能写完这本书。

D:说得这么好听,就是想骗更多看吗?

Y:这么说的话也可以。这里也对哪怕看到了这里也无法接受,“被伤害了”的读者个歉。本主观确实没有故意,这属于这本书结构的矛盾,已经所能地围绕船的这条线改善阅读验啦,百多万字都能让接受的话那也没招了,起码也有了百多万字,就当那里就完本了吧!最对明明是海贼王的同将“跟船”“倾向草帽”这些元素当成唯恐避之及的臭屎、需特意标注事先警告的风气到有点无奈,这本书写,对海贼王题材到相当厌烦了属于是

D:以写海贼文了?

Y:还会写两本。

D:?

Y:(笑)这是在本书写到半程心烦意的时候想到的点子,以百生林奇的同的时间点分化另外的两个同故事,两本的致走向和收尾留神就考虑得差多了,这写的话好像有点可惜。特别是其中本的分卷卷名和简介已经敲定,【“奇林准将,请问当初为什么选择了那样座偏远的南海支部,而是位于马林梵多的海军本部?家都知,以的天分,可以松地通马林梵多的入伍考核。”“因为离家比较近。”】,哪怕仅仅为了这个简介,也想给它整

Y:应该本就写。因为说对海贼题材到厌烦,这是真心的气先。

Y:至于第三本海贼,决定等尾田画完海贼王,漫画故事尘埃落定了再说。

D:想得还。好了,言写了这么多,应该也足够将这本书的字数冲到三百万了,反正言也收费,用再了。就到这里,个最的总结吧!

Y:(笑)按照定好的纲,错地没有偏离轨,顺顺利利写完了个小说,这是有别于以稀里糊没头苍蝇样瞎八写的另种从没有的经验(特别是在打完海伊娜之,在那个时候彻底完善了续的纲,所以在那之更新的速度也子又稳又了起),总之,很写完了这本书。

D:还有呢?

Y:章头连载真是天才般的想法!隔洛某说用这东西字数特别好用着!之战部分的章头黑暗袭是最喜欢的次,章头连载和正文完美同步,太赞了!

D:还有呢?

Y:跟船流,傻才写。是傻

D:

Y:第本海贼文就写了跟船流真是太好了。本书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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