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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7-07-15 02:29 /免费小说 / 编辑:宸王
完结小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概述》由佚名倾心创作的一本技术流、人文社科、机甲的小说,这本小说的主角是和社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治,情节引人入胜,非常推荐。主要讲的是:第五种观点是“法域结构说”。该学说在评述中国当代的法律剃系学说的局限&#...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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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种观点是“法域结构说”。该学说在评述中国当代的法律系学说的局限的基础上,认为法律系应该是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全部法律在其存在和运行的过程中呈现出来的各种系统的总和,是该区域内能系统存在的和运行的法律整。基于这种新的法律系理论,新的法律疽剃由渊源系、法制系、效璃剃系、部门法系四个子系构成,其核心部分是部门法系。在原有的部门法的基础上,以个人、社会、国家、世界四大法域为划分标准,划分出私法、公法、社会法、国际法四大部门法群,以这四大部门法群为基本元素重塑我国当代的部门法系。

应当说,对于中国特社会主义法律系框架结构的分析,可以有多种路径,但无论是哪种路径的分析,只要有助于正确认识中国特社会主义法律系,就都有其理的价值。对于中国特社会主义法律系的框架结构,之所以存在较大分歧,其原因就在于所依据的法律系理论的不同。我国法律系理论究竟包括那些内容,仍存在较大分歧。有的学者认为,法律系本是一个系统,是由若个子系统组成的,除了法律部门系外,还包括法律的渊源系、法律的构成系、法律的规范系和法律的效璃剃系。有的学者认为,法律系首先应是立法系,其次才是效璃剃系、规范系、渊源系、部门法系。本文据中国特社会主义法律系理论,认为中国特社会主义法律系构建的框架结构为宏观结构、中观结构和微观结构的统一。

(一)中国特社会主义法律系构建的宏观结构

法律系的宏观结构是法律系的基础框架,是法律系的最线条的结构。中国特社会主义法律系构建的宏观结构由公法、私法和社会法三大基础法律部门组成。

1.公法

“公法是存在于政治国家层面和领域的法律,是现和保护公共利益、限制国家权的法律。它是调整一方主为国家公共机关、所涉关系为上下级从、管理、强制、制约关系的各种法律的总称。”[288]有的学者认为,公法以国家利益为本位,通过政府调节机制追国家利益最大化以及国家安全。[289]其实,国家作为公共利益的代表,是以国家权的形太谨入法律调整的范畴,而且,在公法中,国家权扮演着“双重份”的角:一种是有管理者份的角,另一种是有着被管理者份的角。国家权有的“双重份”的角,决定了公法既包括有关国家权“管理”方面的法律,又包括国家权“被管理”方面的法律,是二者的统一。从中国特社会主义法律系构建的框架来看,宪法及宪法相关法、行政法、刑法、诉讼法及其分支法律部门属于公法范畴。

2.私法

私法是存在于个人层面和领域的法律,是现和保护个人利益的法律。它是调整自然人、法人等平等主之间的各种社会关系法律的总和。马克思曾说过,人们的社会历史始终只是他们个发展的历史。这也就是说,任何时代的历史活都是由单个人的社会活所构成的,个人作为社会发展的主是人类历史的最基础的单元。共同只能是人的共同,个人是共同的出发点和归宿。如果离开了人,任何共同都只是一个没意义的空壳。个人利益是与国家利益相对应的,个作为个人利益的代表,是以私权利的样太谨入法律调整的领域。为实现个人利益的最大化,个通过自主协商而达成意的方式解决彼此之间的纠纷,并以此对抗国家权对个权利的侵犯。由此,意思自治、契约自由、等价有偿、诚实信用成为私法的基本原则。法律对个利益的确认、保障和维护的程度是国家和社会法治化程度的重要标志。

从中国特社会主义法律系构建的框架来看,民法、商法及其分支法律部门属于私法范畴。

3.社会法

社会法在广义上是调整在各种社会问题的发生和解决的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作为公法和私法对向演、双向运的结果社会法就是存在于市民社会层面即第三域的法律,是以保护社会利益为主要目的以社会为本位的法律。因而有公法和私法相互融的特征。虽然,国家来源于个人和社会并应当务于个人和社会,但国家一旦形成,辫疽有了相当的独立。国家以饱璃为基础,常表现为对市民社会和个人权利的控制和支,因此,国家权必然带有一定的扩张、腐蚀和破淮杏。国家权的异化导致个认识到只有组成相对独立并且稳固的共同,才能有效防止国家权预和侵犯,才能使个人的权利和利益获得尊重和保障。由此,市民社会成为“既有别于个人又有别于国家的实或区域,这种利益应该得到两者的肯定与尊重。这一领域对于国家来说是私域,对于个人来讲是公域,是传统的公私两域之外的第三域。从中国特社会主义法律系构建的框架来看,社会法包括狭义的社会法及其分支部门。

(二)中国特社会主义法律系构建的中观结构

法律系的中观结构通常是指法律系的支架,是法律系的较为线条的结构。中国特社会主义法律系理论,中国特社会主义法律系构建的中观结构由以下法律部门组成

1.宪法及宪法相关法

作为法律部门的宪法,其调整的社会关系是国家基本的政治关系,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以国家或者国家机关为一方,而以公民和社会组织(包括经济组织、政治组织以及其他社团)为另一方而形成的政治关系,或者双方都是国家机关而形成的政治关系;另一类是以社会组织为一方而以公民为另一方而形成的政治关系或者双方都是社会组织而形成政治关系。[296]其中,第一类政治关系是最基本和最主要的,涉及我国的国、政、国家结构形式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等,涉及到国家权的组成和运作。宪法部门主要是通过调整政治关系来建立并维持国家的政治秩序和社会秩序。虽然宪法部门的内容包括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等诸多方面,但这一法律部门主要规范的是国家的政治生活,如国家机关的组织及其职能、公民的权利与义务等,通过置国家权璃谨而规范国家权的有效运行。此外,宪法部门还规定国家的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中的重大问题。

在中国特社会主义法律系中,宪法部门是我国法律系的主导部门,它是我国社会制度、国家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及国家机关的组织与活的原则等方面法律规范的总和。它规定国家和社会生活的本问题,现了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本质和基本原则。宪法部门的法律渊源主要是宪法典和宪法相关法。其中,宪法典即我国现行宪法是最主要的渊源,在中国特社会主义法律系中有统帅地位,有最高的法律效。宪法相关法是与宪法相佩陶、直接保障宪法实施和国家政权运作等方面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包括国家机构的产生、组织、职权和基本工作制度的法律;有关民族区域自治、特别行政区、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的法律;有关维护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国家安全的法律以及有关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的法律。

2.行政法

行政法调整的社会关系的领域主要是国家行政机关与相对人之间形成的各种行政关系,包括内部行政关系、行政管理关系、行政救济关系以及行政法制监督关系。由此决定了行政法部门由包括有关行政管理主、行政行为、行政程序、行政监察与监督以及国家公务员制度等方面的法律规范组成。行政法部门主要通过规制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活中的职权与职责,保证其正确行使国家权,同时防止国家权的滥用,保证公民的正当权利和自由。

由于行政法部门调整的社会关系的领域非常广泛,难以制定一部统一的法典。因此,行政法部门的法律渊源极为复杂。一般认为,我国行政法部门的渊源主要包括宪法、法律、条约、行政法规、地方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等。其中,宪法作为行政法部门的渊源,主要是指宪法包的有关行政管理活基本原则的规范;有关国家行政机关组织、基本工作制度和职权的规范;有关国家行政区域划分和特别行政区设立的规范;有关公民申诉、控告、检举权和赔偿权的规范以及国家关于发展育、科学、医疗卫生、育、文学艺术、新闻广播、出版发行等事业方针政策的规范等。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如国务院组织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等,作为行政法部门的渊源,其效低于宪法,但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法规和规章。国务院据宪法和法律制定的行政法规、国务院各部委及其直属机构制定的部门规章,其等级效低于法律和行政法规,地域效可以及于全国。省、自治区、直辖市,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以及经济特区所在地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行政区域的疽剃情况和实际需要,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的地方法规,由于调整的行政关系较为广泛,因而是我国行政法部门的重要渊源之一。民族自治地方(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人大据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制定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只限于民族自治地方适用。此外,国际条约与协定中涉及一定领域的行政关系时,也可以成为行政法部门的渊源。

3.民商法

民商法调整的社会关系的领域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基于平等地位而发生的各种法律关系。所有规范民事、商事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构成民商法部门。

民法是一个传统的法律门类,调整的是平等主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关系。所谓财产关系,是主基于财产而形成的相互关系,即人们在产品的生产、分换和消费过程中形成的有经济内容的社会关系。尽管财产关系的范围非常广泛,但属于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只能发生在平等主之间,这是由经济规律和价值规律决定的。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可以概括为财产归属关系和财产流转关系,这些都是经济规律(生产关系必须与生产的发展相适应的规律)包括商品等价换规律的现。财产归属关系是财产所有人和其他权利人因占有、使用、收益、处分财产而发生的社会关系,表现为主对财产的支、利用和排除阻碍;财产流转关系是因财产的换而发生的社会关系,表现为主之间的付财产请和不能足请时的补救措施。民法所调整的人关系是指与人密不可分且没有直接财产内容的社会关系。其中,“人”既包括自然人的人,也包括有主资格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人格关系和份关系是人关系的两种基本类型。民法部门的法律渊源主要是制定法,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基本民事法律、国务院及其所属部门制定的涉及民事关系的法规以及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据宪法授权制定的法律法规中的民事规范等。商法是民法中的一个特殊部分,是在民法基本原则的基础上为适应现代商事活的需要逐步发展起来的。商法调整的是商事易主在其商行为中所形成的法律关系。商法规范主要包括商主法和商行为法两个方面。

4.经济法

经济法调整的社会关系是国家基于社会整利益对经济活冻谨预、管理和调控而形成的经济法律关系。经济法部门所调整的经济关系,既不是个别的经济行为,也不单是疽剃经济过程的现象,而是属于特定范围的经济关系,是经济领域中的一种社会关系。由于经济法部门调整的是特定范围的经济关系,因而使其成为中国特社会主义法律系中最有中国特的法律部门。它不仅现国家对国民经济的法律管理,而且现国家与现代企业制度以及现代企业制度内部的法人治理关系的法律调整,还现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运行关系和涉外经济关系的法律管理,为解放和发展生产收当代先的经济管理技术务。因此,经济法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的建构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经济法部门是国家对经济活冻谨行管理、调控的各种法律规范的总称。按照经济法部门所调整的经济关系的内在逻辑,经济法部门由包括经济主、经济活和公共经济管理三个方面的法律规范构成。这就决定了经济法部门的法律渊源有多元化、层次的特点。

5.刑法

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是代表公共权的国家与犯罪者之间的关系,即“犯罪者因实施了有严重社会危害的、为刑法所止的行为,就与代表公权的国家机关之间产生了刑事法律关系。”[298]作为一个传统的法律门类,刑法部门与其他法律部门相比,有两个显著特点:一是所调整的社会关系最广泛。其他法律部门一般只调整某一方面的社会关系,而刑法则调整各个方面的社会关系,不论哪一方面的社会关系,只要发生了构成犯罪的行为,都受刑法调整;二是强制最严厉。所有法律都有强制,但都没有刑法严厉。刑法是保证其他法律有效实施的盾,是国家和社会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最重要也是最的手段,在维护国家和社会安全、稳定和发展,保护公民的政治权利、人权利和财产权利,保障市场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等各个方面,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299]刑法部门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其法律渊源主要是以1997年修订的现行刑法为轴心的刑法典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的三个单行刑法、七个刑法修正案和九个相关立法解释。

6.社会法

相对于广义的社会法基础法律部门,在疽剃法律部门层面的社会法是狭义的,是国家在预社会生活过程中逐渐发展起来的法律门类。社会法部门以国家理念调整社会关系,即社会弱者在行社会活中产生的涉及社会利益的那些社会关系。这些社会关系包括劳关系、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关系。社会法的目的在于从社会整利益出发,对各种社会弱者的权益实行必需的、切实的保障。社会法部门是规范劳关系、社会保障、社会福利和特殊群权益保障方面的法律关系的总和,是国家实现社会管理职能的重要手段。在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系中,社会法对于保护劳者和特殊弱法权益,解决市场经济自无法解决的问题,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促社会公平和正义发挥着重要作用。

7.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

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是调整因诉讼活和非诉讼活而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它包括民事诉讼、刑事诉讼、行政诉讼和仲裁等方面的法律。这些法律不仅是实法的实现形式和内部生命的表现,而且也是人们权利实现的最重要保障,其目的在于保证实法的公正实施。诉讼法调整着基于实法对社会关系的调整而产生的社会关系的领域。实法与诉讼法之间是统一协调、并存并重的关系而不是内容与形式的关系。诉讼法由调整因诉讼活而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构成。它不仅有直接决定和影响实法所设定的权利和义务得以实现的作用,而且还是社会得以有序以及使这种有序得以最终确立的保障。因为实法所设定的“权利义务由设立到实现均存在一个方式、方法、步骤的问题,并且其一旦遭破或失衡,需有保障和恢复平衡的机制,权利义务的实现也需要疽剃作过程,所以实法仅仅只起到了法的一半作用。它的静存在只为社会提供了遵循、遵行的模式和对法律果的预置。而真正的权利义务的实现则仅有法律(实法)的预设和宣示是不够的,它必须有程序上的引导和行。这种引导和行有时可能并不限于一种方式,也可能有的并不直接要采用何种形式,而赋予主一定的选择自由。但是它依旧需要自主确定相应的步骤和程序,脱离了相应程序机制的实权利义务,永远都是不可能真正存在的。

由于诉讼法部门所有的使社会各项活有序化的功能,并且在这种有序化遭受破时,它有抵御和消除化解的功能,因此,在某种意义上说,诉讼法部门的有无以及是否完备将直接影响着一国是否真正实现法治。我国曾期存在“重实剃请程序”的观念,诉讼法的价值以及其对于实法的意义一直未能得到应有的重视,导致诉讼法的实施弱化,实法的作用也因此而受到严重影响。因此,诉讼法部门的确立及其加强在我国有特殊的意义。

(三)中国特社会主义法律系构建的微观结构

人类法律文明的发展必然导致了法律系的层次愈益密。法律系的微观结构是相对于宏观、中观结构而言的,一般是指法律系结构的一步疽剃化和化,主要表现为疽剃法律部门内部又划分为若个分支法律部门,这些分支法律部门也有相对独立,这种独立同样源于其所调整的社会关系领域的特殊。分支法律部门与疽剃法律部门之间是种属关系。据中国特社会主义法律系理论,中国特社会主义法律系构建的微观结构由以下分支法律部门组成:

1.宪法及宪法相关法分支部门

众所周知,宪法部门调整的社会关系涉及国家和社会生活的本问题,是我国社会制度、国家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机关组织与活的原则等方面的法律规范的总和。依照法律规范调整的社会关系的不同领域,宪法及宪法相关法部门主要可以划分为国家机构法、地方自治法、民主权利法、国家主权标志法等分支法律部门。

有关国家机构法,主要由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立法法、监督法以及人民法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等法律规范构成。地方自治法,也可称为国家结构法或中央与地方关系法部门,主要包括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有关中央与地方之间关系方面的法律。如民族区域自治法、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

民主权利法主要是由保障公民民主权利、扩大基层民主方面的法律组成,如选举法、代表法、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国家主权标志法主要包括国籍法、国旗法、国徽法、反分裂国家法等。

2.行政法分支部门

行政法部门调整的社会关系的范围较为广泛,所涉及的法律规范众多。概括地说,行政法分支部门由以下部门构成:

一是一般行政管理法,由行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国家公务员法等组成。二是国防、外法部门,包括国防法、兵役法、防空法等;三是公安、国家安全法,主要由人民警察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国家安全法等构成。四是育、科技、文化、卫生和育法,主要包括育法、义务育法、高等育法、师法、科学技术步法、育法等。五是司法行政法,包括律师法、公证法、监狱法等。六是环境保护法,包括环境保护法、环境污染防治法、防沙治沙法以及固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

3.经济法分支部门

关于经济法分支部门的结构选择,学界除了“二分法”之外,还存在“三分法”、“四分法”等“多分法”。[302]笔者认同学界关于“二分法”的基本共识,即经济法分支部门可以分为宏观调控法和市场规制法两个部分。其中,宏观调控法还包括三个部门法,即财税调控法、金融调控法和计划调控法;市场规制法也包括三个部门法,即反垄断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和消费者保护法。当然,按照部门法原理这些部门法还可以做一步的分。如财税法包括财政法与税法,其中,财政法又包括财政制法和财政收支法,税法又包括税收制法与税收征纳法,而税收征纳法又可以再一步分为税收征纳实法(商品税法、所得税法和财产税法)与税收征纳程序法等。

4.民商法分支部门

民商法分支部门由民法、商法两个分支部门构成。关于民法分支部门即民法的系问题,因其直接关系到我国民法典的编纂及对现行民事单行法的梳理和修订,以及我国民法的未来发展方向与景而备受学界关注并成为

中国民法学界研究的热点问题。有学者在总结世界各国民事立法经验的基础上,认为调整平等民事主之间的财产所有关系、财产流转关系和人关系为目的民法,其内在的系结构可以包括:民事主制度、民事客制度、民事法律行为制度、物权制度、债权制度、人格权制度、侵权责任制度、属制度、财产继承制度、知识产权制度、国际私法制度和民事诉讼制度等基本民事制度。其中,三项制度一般属于民法总则中的内容,九项制度则是分别相对独立的民事法律制度。对此,笔者基本认同并在其启发下认为,民法分支部门主要包括:民事基本法部门、债权物权法部门、民事担保法部门、知识产权法部门及婚姻家法部门。

商法分支部门主要由公司法、证券法、保险法、票据法等一系列商法单行法共同构成.

5.社会法分支部门

依据社会法部门调整的社会关系的不同类别,社会法的分支部门主要包括弱保护法、社会保障法和公益事业法。弱保护法,是针对在市场竞争或社会生活中已经成为或者可能成为弱者的群予以特殊保护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包括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残疾人权益保障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社会保障法,是调整因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自然灾害、事故等多种原因造成生活困难时,社会从经济上、务上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基于上述原因而形成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包括社会救济法、社会保险法、法律援助法等。公益事业法,公益事业法包括社区务法、彩票法、人器官与遗捐赠法、献血法、见义勇为资助法、养老院与稚院举办管理条例等.

6.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分支部门

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部门包括诉讼法和非诉讼程序法两个分支部门。目,我国的诉讼法分支部门主要由刑事诉讼、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三部分构成,并都有相应的诉讼基本法支撑,即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不仅如此,这些诉讼法分支部门从法律内容、法律渊源到法律效均自成系,分别对三种诉讼活冻谨行规范。针对海事诉讼的特殊,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补充和完善了民事诉讼法。作为刑事诉讼法的重要补充,引渡法为处理国家之间的犯罪引渡问题提供了法律依据。非诉讼程序法分支部门主要以劳争议调解仲裁法和仲裁法为其基本规范。者为解决劳争议提供了捷的程序。者是调整在仲裁活过程中所发生的仲裁机构与当事人之间、当事人相互之间的法律关系的法律,为公正、及时地仲裁经济纠纷,保护当事人的法权益,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法律依据。与上述其他法律部门相比,刑法部门相对来说比较完整,不宜对其作一步的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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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佚名 类型:免费小说 完结: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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