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男人贼凶猛第一百五十四章 最后的话

染血的剑锋 /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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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想好好写本玄幻,玄幻世界是个全新的世界,能够在其中纵横睥睨,随意挥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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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因为是全新的世界,很多地方都需完全靠自己去设定补齐。

写这本书的时候刚好碰准备小学,而子。

很累,从没想搬家会那么累,很多时候,真的累的想再打个字,再写句话。

写文,即使成绩再差,也总是想有个结果。即使因为些原因屏蔽章节,也总是想将新的章节写

写通天神剑时,到百万字,那时候刚巧碰到整顿网络市场,看着写的书能继续写,苦。

有时候也在想,这是是也是种幸运,只写了到百万嘛,万写的太多,给太监了,更郁闷。

血秦是未完成的梦,想写秦,想写心中的秦,也许是自己历史实在太差,真的写的自己都意。

些,换了都市,都市应该累了,可真正写,才明,都市也是那么好写,其是在各项把关都严了之

稍微注意就中招,呵呵。

写文中间有顿,甚至半年时间都想再打个字。

回头时,再看那段时光,其实荒废的。

工作,觉,吃饭,没有文字的时间,整个像是部机器般运转。

像是失去灵活的行尸。

还是准备回,只是玄幻真的写了了。隔了段时间,岁。

玄幻的纯架世界已经完全陌生。即使全部拾起重新看遍,也无法再恢复这个世界了。

,还是去写历史,因为梦,因为喜,因为坚持。

面是本书的简介,本半架唐历史类。

场车祸,陈方穿越到唐初年,却发现这个唐和自己记忆中的样。这个唐西北有个西秦,北方还有个北汉。玻璃和肥皂已经成为社会层追逐的奢侈品,厕所可以冲,用的厕纸。

历史有好几个穿越者,历史已经改,陈方学着适应这个时代,活去,活的好,活的更好。

还是觉得自己历史积累够,所以没有选择写隋唐秦汉这些朝代的历史。那样查的资料就太多了,而且网的资料也五八门,有时候真的谁对谁错。

选择架类,是想弥补历史知识的足。毕竟是架,哪里写错了,也可以自圆其说,本就是如此设定的,很无耻吧!

没有选择全架,而是在唐宗时期的历史修改了唐周围的国家版图,怕犯忌讳,毕竟网络写作越越正规了。二如果全架觉得就完全没点历史味了。

比如个完全存在的朝代,觉得这和历史已经完全沾边了,完全是历史。。

之所以选择唐,还是武周代唐时期的唐朝,可能那时候风流更多些,能够写的东西更多些。

而历史文,看的也总是喜欢那些存在于,存在历史的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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